一起面试须弄清移民类别
原创: 耿婷律师,蔡壁徽律师,Kevin Li , Rachel Cui, Faith Yin , Wendy Lee , Winnie Bao
读者问:
我用我的账号为我的家人预约移民签证面试,结果系统提示“系统无法找到你输入的档案号码”,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我自己已经通过面试了,也拿到了签证,用我的账号可以为家人(随行人员)预约吗?还是要为我的家人重新注册一个属于他个人的账户来预约呢?
回复:
您在问题里并未解释您申请的移民类型,所以我们无法判断为何您的家人为何并未随同您一起参加移民面谈。 通常情况下, 移民局(USCIS)在批准大多数亲属移民(不含美国公民申请直系亲属)或职业类移民申请时都会要求被移民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列出的所有随行家属的信息一起转交到签证中心。而签证中心收到材料后, 就给移民申请人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属开设一个案件号。 在收到移民申请人及其家属提交的相关签证材料完后又会把案子转交的领事馆安排问话。所以移民申请人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属应该是共享一个案件号,而非每个申请人都会一个案件号,所以案件转交到美国海外领事馆后, 可以通过主申请人的账号为随行家属预约面试时间。如果您家属和您本人都有独立的案件号, 那么您有可能是 作为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或21岁以下的子女)或难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或21岁以下的子女)的身份申请移民的, 那么每个申请人都会各自独立的案件号, 所以他们都需要独立注册账号来完成预约面试事宜,而非作为您的随行家属通过您的账号来预约面试。 如果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那么有可能是申请期间某个环节出现问题, 您最好咨询一下移民律师重新审查您的申请步骤。
错过签证面谈 可上网自约时间
读者问:
原本NVC约定4月面试,但是由于疫情上海封城错过了时间。后续在网站预约一直是没有可预约的时间。怎么办?
回复:
一般来说,所有移民签证的面谈时间都由美国签证中心负责安排。美国签证中心每处理完成一个移民档案都会和广领馆合作安排面谈的时间。一旦面试时间确定,美国签证中心就会把移民档案转往广领馆。美国签证中心也会给美国申请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寄发一封面谈预约信。错过约见时间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领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移民签证通知》后按要求在领馆授权的签证申请服务网站上自行预约面谈时间。这部分签证申请人应在收到广领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移民签证通知》后再预约面谈时间,否则将无法在该网站上使用此项功能。如果收到《移民签证通知》后仍无法预约到面谈时间,您可写信至support-china@ustraveldocs.com询问。
表A排期通知NVC会在数个月前发出
读者问:
本人申请了兄弟姐妹移民,排期B表current 了。可是为什么签证中心还没有发信或者电邮给我和姐妹?是不是需要等一段时间?要等多久?我该怎么办?
回复:
一般来说国家签证中心(NVC)会在表A排期排到之前几个月通知您们缴费和递交经济担保等材料。目前F4类亲属移民排期表A和表B之间相差了八个月,所以您还没有收到NVC的通知也属正常。如果您不放心的话也可主动发电邮给NVC,询问案件情况。目前NVC处理问询的速度很慢,通常要两个月左右才会回复。
申请延期未打指模 影响再入境
读者问:
紧急求助一个问题。我妈疫情期间持旅游签证在美国,申请过签证延期,没有打指纹。后来回国就取消了延期。她这个月打算过来,入境会有影响吗?
回复:
理论上来说,如果您母亲的旅游签证延期申请是在她的入境有效期内递交的,并且您母亲的离境时间是在延期申请表格中要求的过期日之前,那她再次入境美国的时候不应被拒绝入境。
但是,如果移民局通知您母亲要去为延期申请打指模,而她故意没有去,这有可能被解读为延期申请人没有真实的想要延期的意图,从而影响当事人再次入境。如果您母亲回国时间没有超过一年便再次入境的话,入境时可能会受到更详尽的盘查,并有可能会因为之前递交了延期申请而没有去打指模的事情而被拒绝入境,甚至被吊销B-1/B-2签证。不管怎样,您母亲应带上之前申请延期的I-539收据和拒信(只要是没等到结果自动离境,最后都会收到拒信)。被移民官盘问时,应该合理解释当时为什么要申请延期,为什么没能去打指模,以及为什么没有等到批准就提前离境。如果所有问题都有合理解释的话,还是很有可能顺利入关的。
绿卡换新申请收据 可作为有效证据
读者问:
十年绿卡过期,换新申请pending,给了I-797 Notice of Action. 打电话给移民局问可不可以去local office盖个延期章,被告知I-797就自动延期一年。打算年底前回国(家人中风康复中),不知道过中国海关时会不会有麻烦,还是说把I-797搞个翻译公证就可以了呢?上次回去觉得海关查得挺严的,虽然没有啥劝退,但是各种文件从值机柜台到海关看得都挺仔细。怕他们说“这是啥规定,没听说过”,就麻烦了。
回复:
您绿卡换新的I-90申请收据(即您所说的I-797 Notice of Action)上已经写明:申请人的绿卡从失效之日起自动延期12个月。出入境时出示I-90收据和已过期的绿卡,即可作为您绿卡身份仍然有效的证据,美国海关不会为难您。如果您害怕中国海关为难您,也可以考虑请翻译公司将I-90收据翻译成中文,向海关解释美国移民局在颁发绿卡换新收据时已经将您的旧绿卡延期一年。
還有問題嗎?今天就諮詢↓
法路通律师楼
我们位于纽约市 皇后区法拉盛王子街39–07号4B室(王子大厦第四层)
3907 Prince Street, Suite 4B, Flushing, NY11354
曼哈顿办公室: 麦迪孙大道275号903室
275 Madison Ave, Suite 903, New York, NY 10016
联系方式/Contact US
欢迎事先预约,再前往律师楼
电话:718–321–7006
邮件:info@genglaws.com